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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事前公开
发布机构:商粮局
名 称:沙河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发文日期:2017-09-25
文 号:

沙河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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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商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根据依法行政的需求,制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局整规办和其他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执法队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局整规办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指导,组织、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落实法律培训任务,解决法律培训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的考试和考核,切实把法律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法律培训制度

    各有关科室执法队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除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外,还要着重培训与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

    新的专业法律法规颁布后,及时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成绩记录在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中。

    三、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新增的执法人员及轮岗人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有关科室执法队负责所属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工作(每季一次),考核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执法人员评先的基本条件。

局整规办对行政执法人员每二个月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合格者其监督执法证件予以年检,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年检资格并收回其执法证件。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